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内容?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?

来源:法制法律网时间:2023-05-31 10:28:58

一、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

寻衅滋事罪是一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,有以下情形破坏社会秩序的,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罪。

1.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
2.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
3.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;

4.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。

二、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的法律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,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:

(一)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
(二)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
(三)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;

(四)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。

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,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罚金

三、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

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内容:

1.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。

2.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。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。

3.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,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,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。

4. 客观方面表现为: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。

标签: 寻衅滋事罪 无事生非 拒不改正 立案标准

责任编辑:FD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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